關於精神賠償,快速了解...

    精神賠償定義是什麼?

    精神賠償定義又稱精神慰撫金,在法律上指的就是非財產上的損失,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也就是說即使並非有受到具體財產損失,但因為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痛苦,仍可向對方請求負擔相當的賠償金額,用來撫平心靈創傷。

    精神賠償有辦法算出明細嗎?

    精神賠償公式真的可以當成判斷標準嗎?答案是不行。精神慰撫金本身便是一個請求項目,沒有相關計算明細表。

    依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460號判決︰「按慰藉金之多寡,應斟酌雙方之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之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其金額是否相當,自應依實際加害情形與被害人所受之痛苦及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關係決定之。」

    精神賠償主要賠償會因為案件本身造成心理上所生的痛苦,因非實質財產上損害,很難有客觀標準做量化,法院沒有明確的計算價目表,但會依據雙方當事人的身分、社會地位、收入、職業、年齡等,以及案件本身所造成的損害輕重,是否有道歉、補償等,來判斷被害人提出的精神慰撫金額是否合理。

    常見精神賠償情形有哪些?賠償金額多少?

    1. 車禍過失傷害

    精神賠償最常見的狀況即屬於因車禍而導致身體、健康受損傷,當發生交通事故時,肇事者造成了被害人的身體受傷、健康受損,除須負擔因車禍造成的財產損害外,被害人可以向對方依照自己所受精神損害進行求償。

    實務上會看嚴重程度,如單純皮肉傷、骨折、殘廢、植物人、死亡各有不同賠償金額,判決幅度較大,若有精神賠償金額問題,請聯繫我們進行法律諮詢。

    了解更多,歡迎點擊:遇上車禍過失傷害該怎麼提告?賠償該怎麼索取?

    2. 妨害名譽

    在這科技及網路發達的時代,多數人有著使用社群媒體的習慣,也有許多匿名爆料公社出現,許多人喜歡躲在電腦後當鍵盤手對他人辱罵或說不實言論導致他人名譽受損,而妨害名譽加害人對於被害者的人格法益做出不法侵害,造成人格受損時,加害人除了須負刑事上責任外,被害人仍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實務上綜合以上情狀,妨害名譽精神賠償從幾千元到數萬元不等。

    3. 侵害配偶權/外遇

    通姦除罪化後,外遇行為雖已不構成刑事責任。但依民法第195條第3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因此當發現配偶有外遇行為時,被害者可以向自己的配偶及第三者要求精神慰撫金。

    實務上綜合上述及外遇程度、時間長短、性行為次數、事後態度等,曾看過法院判決5萬-200萬均有。

    4. 親屬死亡

    依民法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無論死亡原因是車禍、其他意外或不法侵害行為,符合資格的家屬皆可依此條文請求精神慰撫金。

    法院實務會綜合上述一切情狀後考量,如嚴重故意、累犯或惡性重大跟過失就不能一概而論,通常認定有人死亡的精神賠償約100萬至500萬。

    5. 性侵害

    依民法第184條及195條,只要加害人以強暴、脅迫、下藥、違反意願等方式侵犯被害人的性自主權,或包含身體權、健康權,就須負損害財產的賠償、精神慰撫金。

    實務上性侵害較常見的精神賠償金額,法院會判斷是一般強制性交;手段惡劣的下藥性侵、或二人以上;甚至對未成年或未滿14歲幼童性侵,精神賠償費用差距極大,約為10萬至300萬不等。

    精神賠償舉證,需要拿什麼文件證明?

    精神賠償舉證不像財產損害有收據可以實報實銷,屬於心靈層面的賠償,實務上通常會依雙方當事人的身分、社會地位、收入、職業、年齡,以及案件本身所造成的損害輕重、手段等,來判斷賠償金額。

    精神賠償舉證請求沒有固定的證明文件,是否可獲判精神賠償需要探究事件與精神損害有因果關係,最主要仍需視請求的原因。

    三大舉證層次

    請求精神賠償時,舉證的核心不在於證明自己有多痛苦,而是證明以下三件事:

    1. 證明加害行為:應證明對方具有故意或過失之不法行為,且該行為侵害自己受法律保護之權利或人格法益。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為一般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主要依據。
    2. 證明權利受侵害且情節重大:說明受害的客體屬於民法第195條所列舉的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等權利。法院實務仍會考量被害人實際受到的精神痛苦程度,而且「是否存在人格權侵害」與「精神痛苦程度」是不同層次的問題。法院在決定慰撫金數額時,確實會審酌精神上痛苦的程度等因素。
    3. 證明因果關係:證明對方的行為與你的身心受損或權利侵害之間有直接關聯。

    依情境分類的蒐證重點

    1. 車禍或肢體傷害:準備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是否骨折、手術,並載明需休養幾日或專人照顧天數)、醫療收據、現場照片或行車紀錄器畫面。
    2. 妨害名譽(公然侮辱/誹謗):保留完整對話截圖、網頁網址及存證、現場錄音錄影,或尋找在場證人。
    3. 侵害配偶權:蒐集雙方交往或親密舉動的對話紀錄、照片、行蹤證明等,但需注意蒐證過程不可違法侵害他人隱私。
    4. 身心受創證明:雖非強制一定要看身心科,但若有嚴重失眠、焦慮或憂鬱甚至躁鬱,及時至精神科或身心科就醫並取得診斷證明,對爭取較高金額有正面幫助。

    就醫就能得到精神賠償舉證嗎?

    許多人為了精神賠償舉證,會到身心科就診佐證受有精神損害,但並非就診身心科就一定能獲得精神賠償舉證,如果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無因果關係,法院也不會單憑身心科就診紀錄就准許請求精神慰撫金;相對的當受到不法侵害且因而造成損害時,有相關證據且法院認定與侵權行為有合理關聯,則有空間獲判賠償金。

    就醫時機也會影響因果關係的認定:若事發後延遲過久才尋求身心科協助,或病歷內容不夠詳細,即使有診斷證明,也可能因缺乏明確的因果關係而難以獲得賠償或導致賠償金額降低,建議就診時間應緊接在事件發生後,較能被法官採信。

    精神賠償的請求時效有多久?

    精神賠償屬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一種,適用民法第197條規定,須於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起2年內行使權利,逾期即喪失請求權,務必留意時效、盡快採取行動。

    遇到車禍案件,我該如何要求精神賠償?

    車禍的精神賠償主要賠償因車禍受傷而造成心理上所生的痛苦,因非實質財產上損害,相較於一般財產損害可以從維修費用、修繕費用或醫藥費用的實際支出計算,很難有客觀標準做量化計算,通常實務上精神賠償的金額會仰賴法官衡量雙方的年齡、社會地位、職業、收入、個案情況等來判斷,因此並沒有一個固定的金額標準。

    想了解車禍精神賠償的實際行情區間與計算邏輯,可以參考〈車禍精神賠償多少合理〉。

    如何要求精神賠償?找專科律師協助

    最大可以爭執空間就在於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化為多少程度的心理痛苦,這部分若能說服法官我們所開之精神賠償舉證標準合理性,則判賠金額較有機會符合自身期待,因此建議請專科律師協助蒐集相關證據或判例並擬定訴訟策略,較能提高精神賠償金額。

    對於精神賠償舉證,你可以聯絡法律諮詢通

    雖然精神賠償舉證沒有固定的證明文件,但也並非能漫天喊價、獅子大開口,需視個案狀況來評估有哪些有效證據,如侵害配偶權常因蒐證的過程中有違比例原則,反而導致涉及刑事妨害祕密罪,因此需要對證據做一定的篩選。

    建議若欲請求精神賠償,可先與專科律師諮詢,確定自己符合求償的條件並審視證據是否充足及合法,才能提高獲判精神賠償的機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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