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吸食毒品刑法規定,你需要了解...
吸毒刑法相關規定為?何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吸毒刑責重嗎?吸食第一、二級毒品屬於刑事責任,有關於毒品相關之規定皆明定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如毒品之分級分類、各毒品犯罪刑罰、罪責等。
依刑法第88條,施用毒品成癮者,在執行刑罰前應進入適當處所進行矯治;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則更詳盡地規定矯治方式,如戒癮治療與觀察、勒戒。
施用/吸食毒品刑責怎麼判?毒品分級要會看!
分級 | 常見毒品 | 施用刑責與罰鍰 |
第一級 | 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 | 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二級 | 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搖頭丸、搖腳丸、一粒沙 |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三級 | FM2、小白板、丁基原啡因、K他命 | 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
第四級 | 蝴蝶片、安定、煩寧 | 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
不只吸毒刑責重,各種類毒品罪要知道!
製造、運輸、販賣毒品刑責
第一級毒品 | 第二級毒品 | 第三級毒品 | 第四級毒品 |
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 | 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刑責
第一級毒品 | 第二級毒品 | 第三級毒品 | 第四級毒品、 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者 |
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單純持有毒品刑責
分級 | 刑責 | ||
第一級毒品 | 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 | 純質淨重10公克以上者 | 純質淨重10公克以下者 |
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 |
第二級毒品 | 純質淨重10公克以上者 | ||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 |||
第三級毒品 | 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者 | ||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 |||
第四級毒品 | 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者 | ||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
轉讓毒品刑責
第一級毒品 | 第二級毒品 | 第三級毒品 | 第四級毒品 |
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
毒品犯罪型態還有哪些?
除單純毒品相關的犯罪,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施用持有等外,還可能因施用毒品產生幻覺,造成意識不清而發生殺人、傷害他人或其他犯罪行為,或是因缺錢購買價格昂貴的毒品而有強盜、竊盜他人財物等犯罪型態。
延伸閱讀:大麻台灣合法嗎?大麻在台灣是幾級毒品?
吸毒被抓會怎樣?毒品犯罪矯治方式
對於施用毒品「初犯」及「3年後再犯」毒癮治療方式,我國司法採行「觀察、勒戒」與「緩起訴之戒癮治療」並行之雙軌模式。
觀察、勒戒
係以監禁式治療為特色,目的在求短時間內隔絕施用毒品者之毒品來源,務使其專心戒除毒癮,亦屬於會被剝奪人身自由的一種戒治方式。
觀察勒戒通常約一個半月的時間,最長會至2個月,會觀察評估是否有繼續施用毒品的可能性,若有繼續施用之傾向,檢察官得向法院聲請「強制戒治」,其期間為6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1年。
緩起訴之戒癮治療
係以社區醫療處遇替代監禁式治療,使尚未嚴重成癮或衷心戒毒之施用毒品者得以繼續其正常家庭與社會生活。
兩者雖然均不會遭起訴判刑,但治療方式判若天淵,如果遇到施用毒品案件,建議盡早請律師協助聲請戒癮治療,避免錯失自身權益。
施用毒品追訴期多久?
依刑法第80條追訴期規定,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 犯最重本刑為3年以上10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20年。
- 犯最重本刑為1年以上3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10年。
- 施用一級毒品者,法定刑最重本刑為5年有期徒刑,因此追訴期為20年。
- 施用二級毒品者,法定刑最重本刑為3年有期徒刑,因此追訴期為10年。
- 施用第三、四級毒品僅會有「罰鍰」和「接受毒品危害講習」的行政責任。
還有其他疑問嗎?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專線1:0968-594689
專線2:0906-876858
或是加入line:@897zresw
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多毒品法律諮詢
吸食大麻要關多久?
大麻屬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之刑責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
初犯吸食毒品判幾年?可以緩刑嗎?
依刑法第74條緩刑適用的對象是所犯之罪判決是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並且無前科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或已執行完畢且5年內未再故意犯罪的人。
而除了須符合這些要件外,通常法官會依案件情節、犯後態度、犯案動機等,綜合評估後決定是否給予緩刑判決。
若為施用毒品初犯想爭取緩刑,建議委由律師協助法律諮詢並擬定訴訟策略,找出相關減刑事由減輕其刑,加上犯後態度良好,可增加緩刑機率,也較能保障自身權益。
吸毒刑責與持有毒品一樣嗎?
在刑責上,持有毒品的刑度較施用重:
- 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的行為才會有刑事責任。
- 施用第三、四級的毒品,僅有「罰鍰」和「接受毒品危害講習」的行政責任。
且施用第一、二級毒品「初犯」或「3年後再犯」採行「觀察、勒戒」或「緩起訴之戒癮治療」方式矯治,係因為立法者希望「先醫療後司法」給予施用者治療改過之機會。
在持有毒品方面係為減少毒品流通以及基於個人使用之機會,故以較重之刑度來為遏阻。
而持有毒品又分為「單純持有罪」和「意圖販賣而持有罪」,後者因持有目的是為了販賣,因此法定刑較高。
但因立法者認為意圖販賣而持有之罪的販賣意圖難以證明,故另外明定大量持有之加重其刑,以避免基於供應的目的而大量持有。
購買毒品有罪嗎?只是持有犯罪嗎?
有鑑於毒品氾濫成災,為防微杜漸,建立遠離毒害的健康社會,立法者對於毒品犯罪設立範圍較廣,無論購買毒品原因為何,均會涉及到毒品犯罪!
購買毒品根據購買意圖不同,可能會涉及「單純持有罪」和「意圖販賣而持有罪」,兩者差別在於:
- 主觀上:是否具有販賣之意圖,販賣乃是行為人意圖營利而購入毒品,主觀上認知是為銷售營利。
- 客觀上:有購入毒品之行為。
而販賣毒品罪與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罪又差別在是否有對外銷售行為。
舉例來說若行為人意圖營利而購入毒品,在尚未尋找買主前,即為警方查獲,其主觀上雖有營利之意圖,客觀上亦有購入毒品之行為,但既未對外銷售,亦無向外行銷的著手販賣行為,應論以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罪。
然而若行為人持有毒品的始終皆無營利之意圖,僅論以單純持有犯行。
毒品運輸如何成立?
另外購買毒品也可能涉及運輸毒品罪,實務上針對「運輸」,指毒品從一地運送到另一地即成立運輸,故不以國外輸入國內或國內輸出國外者為限。不管是為他人或為自己,只要毒品已起運離開現場,其構成要件之輸送行為即已完成。
而運輸方式不論透過交通工具、郵寄、利用他人或自己攜帶,均會成立運輸。
未成年吸毒要關多久?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規定,少年在觸犯刑法時,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未成年人施用一、二級毒品,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給予少年保護處分或觀察勒戒之處分,若是觀察勒戒後仍有施用之傾向,應予以強制戒治。
若是施用三、四級毒品,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1條規定,給予適當的保護處分。
有人吸毒怎麼辦?如何檢舉吸毒?
可以就近向各地警察單位檢舉,或直接透過110報案。
延伸閱讀:販賣毒品刑責重嗎?可緩刑嗎?一、二、三級毒品販賣關多久?1篇了解販毒罪定義與構成要件
專打毒品罪律師推薦誰?可提供哪些協助?
現今政府為打擊毒品之氾濫,不斷將有關毒品相關之刑責加重,使人遠離毒品、預防毒品犯罪。
若為施用毒品,站在法律之角度希望以治療取代處罰,但如果態度良好且為初犯,則有機會請專科律師協助爭取戒癮治療,僅須定期至醫院治療即可,仍可維持正常生活。
但涉及製造、販賣、運輸等較重大之犯罪,因刑責較高爭取緩刑不易,須配合專科律師的訴訟策略,一一符合減輕刑責之事由將刑期壓至2年以下有期徒刑後才有機會得以緩刑。
如果因此涉嫌毒品相關之犯罪,應尋求毒品律師之法律諮詢,以爭取對自己有利之結果。
還有其他疑問嗎?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專線1:0968-594689
專線2:0906-876858
或是加入line:@897zresw
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