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過失傷害罪怎麼成立、會判多久嗎?

    過失傷害是什麼?跟故意傷害差在哪?

    過失傷害跟故意傷害,差別在於「有沒有傷人的意圖」。故意傷害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對方受傷,仍然選擇去做(例如出於報復動手打人);過失傷害則是根本沒有傷人的意圖,只因未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才不小心導致他人受傷(例如開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撞傷行人)。

    也正因為主觀惡性不同,兩者的法定刑責差距很大,過失傷害最重只到1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的刑責則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失傷害罪是什麼?構成要件是什麼?

    若發生車禍,肇事者造成他人受傷,後續將面臨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及刑事上責任也就是「過失傷害罪」。

    何謂過失定義?本來沒有想到會發生事故,然而,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造成他人身體法益受有傷害。若初判表上方有記載肇事原因,例如:未注意前方路況、超速、違規停車、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起步車未禮讓直行車、沒有打方向燈等,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即屬有過失。

    過失傷害罪如何成立?

    過失傷害罪構成要件,只要肇事者有過失的行為,而導致被害人有受傷結果,即成立過失傷害定義。

    無肇責,就代表沒有過失嗎?

    不一定。即便初判表或車禍鑑定結果認定我方「無肇事責任」,也不代表就一定沒有過失,例如雖然是綠燈通過、路權在我方,但車速明顯過快、未能及時反應而發生碰撞,仍可能被認定有其他過失,進而成立過失傷害罪。肇事責任的判定跟過失傷害罪的成立,是兩件需要分開檢視的事,不能直接畫上等號。

    精神損害算不算過失傷害?

    不是喊痛、喊嚇到就算數,需要有具體的醫療診斷證明。單純的情緒激動、驚嚇、恐懼,如果沒有經過醫療診斷出現具體身心損傷,通常不會構成刑法上的傷害;但如果能透過精神科診斷證明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或重度憂鬱症,並且與事故之間有明確的因果關係,就有可能被認定為「健康受損」,構成過失傷害。

    法院在審理時也不會只憑一方「說自己很痛、很不舒服等語」就直接認定傷害成立,實務上還是要搭配病歷資料、必要時搭配精神鑑定,確認傷害與事故確實有因果關係,才會構成犯罪。

    過失傷害罪會被判多久?罰金多少?

    依我國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假如不幸發生車禍,即便是非故意傷害,我方有過失責任且造成被害人受傷,仍會面臨過失傷害的判刑風險,過失傷害刑期會被判多久除了考量肇事者的過失程度、被害人傷勢,另外也會參酌肇事者的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綜合考量。

    實務上通常判處6個月以內的拘役或是有期徒刑,換算一日新台幣1,000元罰金。若判有期徒刑3個月,罰金大約為9萬元餘。

    可以易科罰金嗎?緩刑呢?

    可以,只要符合條件,多數過失傷害案件不用真的入監服刑。

    判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依刑法第41條規定,可以向檢察官申請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至3,000元折算1日來繳納罰金,免去入監。實務上易科罰金通常1日折算1,000元,顯少見2,000元、3,000元罰金的。

    若希望爭取緩刑,依刑法第74條規定,只要過去無前科、情節輕微且有悔意(通常也要搭配和解誠意),法院可以宣告緩刑,並可能附加社會勞動或法治教育等條件,緩刑期間內沒有再犯,期滿原判決的宣告就會失去效力,簡單來說,不用坐牢、也不用易科罰金。

    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嗎?

    過失傷害及過失致重傷害均屬於告訴乃論,因此告訴人需要自行提出告訴,檢警機關才會開始調查偵辦。且若被告與告訴人可達成和解,可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若進入第二審後方才達成和解,僅能向法院聲請給予被告緩刑。

    過失重傷害定義為何?

    刑法第10條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1. 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2. 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3. 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4. 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5. 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6. 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除了以上列出傷勢以及造成死亡結果之外,其餘皆屬於一般普通傷害罪。

      過失傷害 過失致重傷
    構成要件 行為人對於傷害情狀發生並非出於故意,且有損及他人身體或健康。 行為人對於傷害情狀發生並非出於故意,且造成身體機能毀敗及嚴重減損。
    追訴期 知悉損害時起6個月內。 知悉損害時起5年內。

    過失傷害的提告流程

    1. 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告訴:可以到事發地點或鄰近派出所,表明要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警方會協助製作筆錄,之後案件會移送地檢署;也可以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直接遞交到地檢署收狀窗口,由檢察官分案處理。
    2. 進入偵查階段:案件分案後,檢察官會安排時間傳喚雙方到庭說明。開庭時,檢察官通常也會一併了解雙方有沒有和解的意願。
    3. 和解或依調查結果處分:如果雙方在這個階段順利和解,告訴人可以撤回告訴,案件就會以不起訴處分終結;若沒有達成和解,檢察官會根據調查結果,決定要不要提起公訴。
    4. 進入法院審理,同步處理民事求償:一旦案件被起訴,就會移送到地方法院進行刑事審理。想同時處理民事賠償的話,可以在起訴後、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一併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若你遇到車禍案件,想提告對方的一方,完整的提告步驟、準備資料與進度說明,可參考〈車禍過失傷害提告流程一次看〉;若你是被告一方,想知道怎麼自保、會不會留案底,可參考〈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

    過失傷害民事賠償怎麼算?如何索取?

    以車禍來說,過失傷害罪賠償以實支實付為原則,可以附上初判表或車禍鑑定報告、醫師診斷證明、薪資證明、所花費的費用收據及相關證據資料整理向對方請求,常見車禍過失傷害賠償項目如下:

    1. 醫療費用:因車禍所額外支出的醫療費用,已實支實付為主,故須保留相關單據。包含掛號費、住院費、手術費、藥品費、看護費、治療通勤車資、復健費、購買醫療器材費用等。
    2. 工作損失:因車禍受傷期間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若為學生或失業者,但仍有工作潛力者,可參照受害人勞保最低投保工資或勞基法規定之基本工資辦理。
    3. 勞動力減損:治療後仍無法完全恢復,留下難以治癒的後遺症,此部分需透過醫院進行相關鑑定確認影響程度。例如:失聰、失明、無法久站久坐等。
    4. 物損、修繕費用:包含車輛、衣物、手機等用品因車禍造成損壞而生的維護修補費用。
    5. 精神慰撫金:因車禍受傷所導致精神上痛苦,實務上會依是否手術、骨折、復健等情況,再依被害人及加害人之身份、地位、學識、收入、受害程度等,綜合事後加害人態度為合理的精神賠償金額。

    點擊了解:車禍賠償怎麼談才不虧?最新車禍賠償項目懶人包,重點都在這!

    未成年人涉及過失傷害,刑責會不一樣嗎?

    會。未滿14歲的人,依法不罰;14歲以上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雖然一樣會成立過失傷害罪,但依法可以減輕其刑。要特別注意的是,即使刑責上有減輕,民事賠償責任並不會因為是未成年人而免除,且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提告過失傷害,公訴跟自訴差在哪?

    多數人提告過失傷害走的都是「公訴」,也就是向警方或地檢署提出告訴,之後由檢察官代表國家偵查、決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訴。

    但其實還有另一條路:「自訴」(強制委任律師)。只要提告人是滿18歲的完全行為能力人,可以自行委任律師,不透過檢察官,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訴,案件會直接交由法院審理;若提告人未滿18歲,則須由法定代理人委任律師代為提起自訴。然而,偵查優先原則:如果該案件已經由檢察官開始偵查,被害人就不能再提起自訴。

    過失傷害罪需要找律師嗎?

    若不幸遇到車禍過失傷害罪案件,建議盡早委由專業車禍律師協助,一方面協助整理、檢視有利證據資料,另一方面由專業律師出面調解,爭取適當賠償金額,相較於自行與對方溝通能更有效率且保障自身權益!

    常見問題FAQ

    Q. 過失傷害只會發生在車禍嗎?

    不是,車禍只是最常見的情境之一。過失傷害也可能發生在醫療行為疏失、職場安全防護不足導致工人受傷、飼主未妥善看管寵物導致他人受傷等情況,只要符合「有過失、造成損害、具因果關係」三要件,都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

    Q. 對方全責,為什麼還會告我過失傷害?

    即使對方在車禍中被鑑定為全責,也可能仍然提告過失傷害,這在實務上並不少見,有時候是作為談判籌碼、施加壓力,以爭取更有利的和解條件。建議冷靜以對,先釐清自己是否真的有過失,而非急著答應不合理的和解金額。

    Q. 只有1%過失,也會成立過失傷害罪嗎?

    會。過失傷害罪的成立不看過失比例高低,只要有過失、且與傷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即使只有1%的過失比例,仍會成立過失傷害罪,只是在民事求償金額上,會依過失比例(過失相抵)打折。

    Q. 雙方都有過失,可以互告過失傷害嗎?

    可以。車禍雙方若都有受傷,且都對車禍發生有過失,確實可能發生互告過失傷害的情況,最終刑責與賠償金額,會依各自的過失比例分別認定。

    還有其他疑問嗎?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專線1:0968-594689
    專線2:0906-876858
    或是加入line:@897zresw
    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