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意性交,你可能想知道...
什麼是合意性交?
一般的合意性交是為了與妨害性自主的強制性交概念作區別,也就是以「是否違反他人意願而性交作為標準」。
被害人與行為人間如果是出於你情我願之合意性交,且是基於自願的意思,基本上二人之間的性行為不會觸犯妨礙性自主罪。
合意性行為真的是無罪嗎?
妨害性自主保護的法益為「性自主權」,所以一般只要在雙方合意你情我願之下不會構成妨害性自主,但有些性交雖表面上是合意性交,實際上卻還是侵害到他人的性自主權。
例如刑法第227的條與未成年男女性交罪、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罪等即為適例:
1. 與未滿14之男女性交,就算合意性行為也犯法
與未滿14歲性交 |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對未滿14歲之男女猥褻 | 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性交者 | 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猥褻 |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因未滿14歲之男女不能為自己性自主意願做出理性及成熟的判斷 ,因此為了保護未成年的性自主權,設立本罪保護之,且本罪必須以有性行為之合意為前提。
延伸閱讀:與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這樣算犯法嗎?
2. 利用權勢性交,就算合意性行為也犯法
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害人雖然同意發生性行為,但無非是礙於某程度的服從關係而屈服,其性自主意思決定仍受一定程度的壓抑和侵害,因此雖為合意性交,但仍然構成妨害性自主。
想知道會被判多久?點擊:台灣嫖客刑責。
未成年發生合意性行為,也是犯法
與未滿16歲性行為,無論是否是合意性行為,就是依照刑法第227條準強制性交罪的規定處罰。
此外,為了防止兒童、少年受到性剝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特別針對「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少女,認為仍有保護避免因性交易而受到剝削之必要。因此未成年性行為對象的年齡層在「年滿16歲以上、未滿18歲」時,就算雙方是合意的,只要有對價關係,合意性行為、猥褻行為仍屬於犯罪。
明明是合意性行為,為什麼性交易有罪?
性交易通常是兩廂情願,但有別於單純的兩人合意性行為,在我國法律是禁止性交易的,而且現在不僅罰娼也罰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款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緩。
➤ 如果與未成年發生有價合意性行為
然而,如果性交易的一方未成年,可能會另外觸犯以下刑責:
- 若18歲以上之人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者,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 性行為的對象未滿16歲者,依照上述的刑法第227條處罰。
關於合意性交,你要知道的事情
比如上述案例,雖然表面上大衛與小玉雖然是男女朋友而合意性交,但小玉無非是因為怕自己被開除,才屈服於大衛並答應他的追求,因此小玉的同意是受到脅迫而有瑕疵,並非是出自於性自主權,大衛還是有涉嫌犯罪。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真的合意性行為,遇到類似案件時不要害怕,盡速就醫驗傷並保留對話證據。
建議尋求專業法律諮詢協助,除了評估訴訟策略及提告的可行性外,更做為您可靠的後盾,給您心理上的支持,並避免後續開庭需與對方調解或反覆訊問所帶來的二次傷害,在爭取最佳訴訟結果的同時,也陪著您一起走出來。
還有其他疑問嗎?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專線1:0968-594689
專線2:0906-876858
或是加入line:@897zresw
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