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拒絕探視怎麼辦?快速點擊了解

    探視權孩子不願意怎麼辦?

    擁有探視權孩子不願意該怎麼辦?在父母離婚過程中,若雙方無法心平氣和的溝通,當家庭衝突漸增時,可能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往負面發展。而父母離異後,許多父母時常將孩子當成籌碼,捲入彼此衝突之中,其實探視孩子過程順利與否,和父母關係是否協調有直接關聯,父母對孩子的意義既是唯一,更是彼此無法相互取代的身分。

    不論雙方過往有多少紛爭,在孩子面前都應攜手合作給予充分的愛,修復子女因父母離異所受傷害,引導孩子身心正向成長。

    小孩被對方洗腦而不給探視?

    大多數父母於離婚時皆希望能取得孩子監護權,無意中醜化另一半在孩子心中的形象,長久以來令孩子對於未同住一方之情感帶有仇恨或厭惡,導致孩子拒絕探視

    而孩子思考模式多半受同住父母影響,缺乏正當理由之表達,在父母爭執過程中,常未考量另一方在孩子成長階段之不可取代性,難以同理孩子的處境、擔心與為難,孩子只能盡力符合主要照顧者期待,不希望產生更多紛擾,因此律師建議監護方與探視方均應轉換以往對立心態並減少衝突以解決子女拒絕探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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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一直哭,可以拒絕探視權嗎?

    父母離異後,即使未取得孩子監護權或非主要照顧者,在孩子成年前仍保有親權,擁有與未成年子女保持聯繫、接觸、互動的權利

    依民法第1055條第5項規定:「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探視權乃為未獲監護權或未同住一方與孩子享有天倫之樂的權利,不可任意剝奪,拒絕探視權為非友善父母行為,將不利於未成年子女身心成長發展。

    如果子女不願被探視,我該怎麼做?

    有時會收到關於:「子女不願被探視該如何是好?」、「對方不給探視該怎麼辦?」等問題。

    大多數未成年子女歷經父母離異,內心相較於其他孩子來得成熟,懂得體貼主要照顧者情緒,而子女對於未同住一方的想法大多為主要照顧者所灌輸。

    若未同住一方想順利行使探視權,同住方之協助極為重要,且子女為父母共有,日後發展好壞皆為雙方責任,即便無法維繫婚姻關係,為孩子身心健全發展,彼此應減少衝突給予子女的負面影響。

    當探視方已極力修復關係,但同住方仍不願協助其行使探視權,或聲稱是子女不願被探視時,建議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裁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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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探視權糾紛,其他問題帶你看

    對方不守時,影響我的探視權怎麼辦?

    有許多夫妻離婚時未協議子女會面交往方式,或約定太過空泛,例如:另一方得隨時探視,如此一來後續將引發更多爭議。

    若雙方對於子女探視權無法達成共識時,建議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公權力介入,裁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當一方不遵守約定時,可進一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程序,使雙方落實法院裁定內容、保障權益。

    付不起扶養費,遭拒絕探視怎麼辦?

    在扶養費與探視權爭議中,時常聽到雙方以給付扶養費作為探視孩子與否標準,扶養費與探視權原先為立法者保障未成年子女成長利益所設之不同權利,卻時常在父母實行過程中淪為選擇題。

    孩子主要照顧者所代墊之扶養費,得藉訴訟向另一方追償,但孩子成長過程只有一次不可回復,若未同住之一方行使探視權時因扶養費給付不能而遭刁難、不給探視孩子的話,建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裁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避免在父母自作主張之下犧牲子女權益。

    子女拒絕探視,律師建議這樣做

    家事事件多源自於關係分裂,當父母子女間權利義務之享有、履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得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官裁量。

    在訴訟過程中雙方關係緊張,可和平約定探視方式者極為少見,如果有小孩不願意探視或孩子不願意會面交往的情形時,建議可請家事律師從旁協助、進行法律諮詢,由專業第三人居中協調,降低雙方碰面所產生之對立感,說服兩人為孩子成長發展各退一步,進而討論出彼此皆能接受之方式。

    讓孩子主要照顧者願意協助配合,提升未同住一方行使探視權之順暢度,減少孩子成長過程中因父母爭訟所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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