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保的意思是什麼?馬上了解!

    交保意思是什麼?

    交保的正式法律名稱是「具保」,交保意思是法院或檢察官命被告繳納相當保證金或提出保證書,作為代替羈押的替代手段

    而羈押是指在刑事偵查、審判或執行程序中,為了防止被告逃亡,或與其他證人及被告串供滅證,保全刑事程序進行,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01條,將被告關於看守所內的一種強制處分。

    簡單而言,當法官認為被告在刑事程序期間沒有逃亡、串證或滅證的風險時,被告可透過交保程序,爭取暫時的自由,減少對人身自由的限制,讓被告得以繼續在外生活,又能讓被告因為不願保證金被沒收,而願意準時出庭應訊。

    交保條件有哪些?

    檢察官拘提或逮捕被告後,若認為沒有羈押/收押禁見的必要,可以不聲請羈押;但若認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則會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受理後,會依個案情形,職權審酌若不將被告羈押於看守所內,是否會導致證據難以保全或訴訟程序難以進行。

    若法院認為被告沒有羈押的必要,則可裁定讓被告「交保」,即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作為確保後續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的擔保措施。透過交保,被告可以暫時獲得人身自由,同時法院也能以侵害人民權利較低的方式,替代羈押的強制處分

    但被告有以下情形,法院就不能駁回被告的具保停押聲請:

    1. 被告所犯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但累犯或假釋中更犯或遭預防性羈押者,不在此限。
    2. 被告懷胎5月以上或生產後2月未滿者。
    3. 被告罹患疾病,若被告沒有進行保外就醫顯難痊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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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請交保一定要家人嗎?

    依刑事訴訟法第110條第1項規定,被告本人、被告的辯護律師,或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通常為被告配偶、三等親內血親或法定代理人)都有聲請交保資格,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

    如果案件還在偵查中,那麼法官便會徵詢檢察官的意見,最後如果認為被告符合停止羈押的條件時,法官便會決定讓被告交保而停止羈押,並將被告釋放

    交保程序與如何辦理

    如果被告經檢察官命令交保,或經法院准許交保後,則可以自行辦理交保,或由親友或律師代為至法警室辦理交保手續

    交保流程

    1. 填寫保證書:承諾於交保期間遵守法律規定,配合出庭及調查要求。
    2. 驗證身分:具保人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
    3. 繳交保證金:交保金通常以現金繳納,但也可透過匯款或支票方式辦理。交保金額會根據犯罪的輕重、案件情節、嫌疑程度及被告的財務狀況來決定。完成上述交保程序後,被告即可獲得釋放。

    交保還要關嗎?交保還會留下前科嗎?

    羈押僅是偵查過程中的一種強制處分形式,目的在於確保刑事審判及執行程序能順利進行,而交保則是准許被告以保證金形式停止羈押,使被告能保有一定程度的自由

    因此羈押與交保與否並非作為被告有罪無罪的判斷,也與案件最終審判結果沒有絕對的關聯,被告是否有罪仍須視檢察官是否起訴以及法院如何判決,被羈押的被告不代表最終一定會遭有罪判決,也不代表被告交保後續會無罪

    沒錢交保怎麼辦?不交保會怎樣?

    保證金金額由檢察官或法官會依照案情嚴重程度、被告資產狀況等因素作為考量,並沒有明確的計算標準,若被告沒錢交保,檢察官或法院可能改用其他措施,例如:限制被告不得出境出海、責付、限制住居等方式代替。

    所謂責付是指將被告交由指定人士,如家屬或律師,看管監督被告,確保被告配合地檢署或法院傳喚按時出庭。

    限制住居則是要求被告須居住於指定住所,並定期向指定管轄機關如警察局或地檢署報到,確保司法文書能合法送達,目的在於掌握被告行蹤,而非完全限制被告行動自由。

    有時會因被告涉嫌重罪或涉案規模龐大,配合使用電子腳鐐,確保被告沒有離開允許範圍,或進入禁止出入的地方,限制住居通常適用於具有一定身分地位或顯然無逃亡可能的被告。當被告具保時,法院也可以同時裁定限制住居處分

    保證金可以領回嗎?

    保證金領回時點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19條,具保人交保後,如果沒有受到沒入裁定或處分,可於下列時點聲請法院或檢察署發還保證金

    1. 具保被告受無罪、緩刑、罰金判決確定後。
    2. 具保被告受有罪判決確定,並完成執行後。
    3. 案件經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確定。
    4. 因其他具保原因消滅,如撤銷羈押、再執行羈押。

    保證金發還方式

    被告可以自行聲請發還,或是等法院、檢察署主動通知具保人領回交保金。領取方式可分為兩種:

    1. 親自領取:於接獲領回交保金通知10至20日內,攜帶「領款通知、原繳款收據、身分證及印章」,向法院辦理。
    2. 劃撥匯款:填寫「發還刑事保證金、利息撥匯本人帳戶同意書」,連同「原繳款收據、帳戶存摺影本、身分證影本」,以雙掛號方式寄送至法院辦理。
    延伸閱讀:交保金=保釋金嗎?交保金多久能領回?交保金常見問題一次搞懂!

    交保後續要注意什麼?

    交保後續為了確保被告配合地檢署或法院傳喚按時出庭,法院會附加條件請被告務必遵守,如被告違背法院所定應遵守之事項,有可能遭檢察官聲請再執行羈押或沒入保證金。

    1. 限制住居:要求被告固定時間至指定警局或地檢署報到,並住在特定地點,不得擅自搬遷,或配帶電子腳鐐以便監控行動。
    2. 限制出境、出海:要求被告交付護照或簽證等文件防止潛逃。
    3. 活動限制:限制被告不得與其他被告、被害人或證人等案件相關人士接觸或聯絡,或對其身體、財產實施危害、恐嚇、騷擾等行為。
    4. 財產處分限制:未經法院或檢察官許可,被告不得就特定財產為一定之處分。
    5. 配合調查:被告應配合地檢署或法院傳喚,如無正當理由未按時到庭,有可能被拘提到案,聲請執行羈押或沒入保證金。

    關於交保程序,更多QA

    Q1.交保後多久起訴、判刑?

    交保後多久起訴、交保後多久判刑會受到案件進展、複雜程度、證據內容及承辦檢方手上的案件量等因素而異,可能需要數月至一到兩年間不等。偵查階段並不會像法院審理階段給出明確的宣判日期,因此無法得知交保後多久能收到起訴書或不起訴書

    這段期間被告雖然暫時保有人身自由,但由於偵查階段無法透過閱卷了解檢方目前握有哪些證據,除了配合法院要求之義務,建議利用這段時間尋求律師協助,透過專業法律諮詢討論訴訟策略,為將來可能面臨之狀況或風險有所準備。

    Q2.假日可以交保嗎?

    基於憲法對人身自由之保障,以及刑事訴訟法第93條規定,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必要者,應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24小時內,聲請羈押,由法院即時訊問被告並審查是否有羈押的法定事由及必要性。

    因此,法院設有值日檢察官與法官制度,即使是例假日,法院仍可進行羈押庭開庭程序,並即時辦理交保。法院交保時間通常為工作日及例假日,並依案件情況安排,確保被告能在最短時間內完成交保程序。

    Q3.交保金退還查詢怎麼做?

    若遲未收到退還保證金通知,或想確認退還進度,可透過司法院官網「刑事保證金公告」查詢,或直接致電詢問法院。

    如何順利交保?法律諮詢通專業助攻!

    法律諮詢通律師團隊由實務經驗豐富,且合計承辦超過千件刑事辯護案件的律師們組成,可協助被告於羈押庭程序中,爭取以其他處分方式代替羈押,或撰寫書狀,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收押,提高讓被告能盡快停止羈押,早日重獲自由與家人團聚之機會。

    若被告擔心沒錢交保怎麼辦,我們也會協助探討其他可行方案,確保被告能順利交保,避免因為沒錢交保而遭遇不必要的延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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